永川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的资料
公租房所需的申请材料大致如下:第一本人手写申请书。第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婚姻证明。1、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3、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第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其中包括1、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和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地点:永川区学府大道333号4楼406、407办公室(联系电话:49882572)。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时间:根据房源交付计划而定,具体见每批次申请受理公告;
3.怎样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申请点领取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表可在申请点领取或在永川区政府政务网上下载,所有证明材料采用标准格式。
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包含哪些人群?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永务工人员。
(1)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2)住房限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住房;
(3)社会保险:在重庆市范围内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截止申请之日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或养老保险已缴费15年);
5.公共租赁住房有哪些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6.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过哪些程序:申请—初审(信息比对)——复审——审核结果公示——轮候——摇号配租——配租结果公示——签约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