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概念最早由盖伦提出,盖伦用气质代替了希波克拉底体液理论中的人格,形成了4种气质学说,此分类方式一直在心理学中沿用至今。气质是表现在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灵活性与指向性、等方面的一种稳定的心理特征。人的气质差异是先天形成的,受神经系统活动过程的特性所制约。
拓展:
孩子刚一落生时,最先表现出来的差异就是气质差异,有的孩子爱哭好动,有的孩子平稳安静。它只给人们的言行涂上某种色彩,但不能决定人的社会价值,也不直接具有社会道德评价含义。
气质不能决定一个人的成就,任何气质的人只要经过自己的努力都能在不同实践领域中取得成就,也可能成为平庸无为的人。
气质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之一,它是指在人的认识、情感、言语、行动中,心理活动发生时力量的强弱、变化的快慢和均衡程度等稳定的动力特征。主要表现在情绪体验的快慢、强弱、表现的隐显以及动作的灵敏或迟钝方面,因而它为人的全部心理活动表现染上了一层浓厚的色彩。
气质在社会所表现的,是一个人从内到外的一种内在的人格魅力然后所发挥的一个人内在魅力的质量的升华。所指的人格魅力有很多的,比如修养、品德、举止行为、待人接物、说话的感觉等等等等,所表现的有高雅、高洁、恬静、温文尔雅、豪放大气、不拘小节、立竿见影等。所以,气质并不是自己所说出来的。而且自己长久的内在修养平衡以及文化修养的一种结合,是持之以恒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