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设计必须新颖、美观、富有装饰性。要在形象、构图和黑白分布上下功夫,通过图形变化的方法进行提炼,化繁为简,使标志富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给人以美的享受。
一、标志设计的基本要求
标志虽只有方寸之地,但要反映的内容往往很丰富,因此要求准确、巧妙地表达主题内容,在艺术形式上要简洁、明确、美观,以达到引人注目和给人深刻印象的效果。
标志设计必须新颖、美观、富有装饰性。要在形象、构图和黑白分布上下功夫,通过图形变化的方法进行提炼,化繁为简,使标志富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给人以美的享受。
要使标志在同类标志和周围环境中突出出来,避免雷同,就要研究与同类标志的区别性、竞争性,如果想创造一个新颖别致、独具一格的标志形象,就要求设计者较之一般人的思路更高一层。
二、标志设计的表现形式
(1)以企业、品牌名称或字首与图案组合为题材。
这种设计把文字标志与图形标志综合起来,兼顾文字说明和图案表现的优点,具有同步诉求的效果。
(2)以企业、品牌名称的含义为题材。
按照企业、品牌名称的字面意义,转化为具体的图形,能使人一目了然,这种标志的设计形式以具象化的图形居多。
三、标志设计的造型要素分类
1.以点为造型的要素
点是造型要素中一切形状的基本单位,富有延展性,适用于各种构成原理与形式。
2.以线为造型的要素
线可分为直线、曲线两大系统。线以长度为其造型特征,并具有粗细、长短、宽窄等变化。直线具有指引方向、表现速度等意义;曲线则表现了转折、弯曲、柔软等特征。
3.以面为造型的要素
面可以用点的扩大、线的移动、线的加宽和集合等方式形成,当然,面也可以不借助点、线而独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