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思是设计的灵魂。在设计创作中,很难制定一个固定的构思方法和构思程序的公式。创作从不成熟到成熟是正常的,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一些或否定一些,修改一些或增加一些也是正常的。对于平面设计的构思技巧,可以从表现重点、表现角度、表现手法这几个方面来说明。
1.表现重点
表现重点是指表现内容的集中点。包装设计是在有限的画面内进行的,这就是空间的限制。同时,包装在销售时是在短时间内为购买者所知,这是时间的限制。这种空间和时间的局限性,要求包装设计不能盲目地面面俱到,包罗万象。有些设计师习惯于把所有与设计有关的元素都放在上面,但这样做会适得其反: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上面,等于什么都没有。设计师在设计作品时,不仅要考虑作品的美感,还要对与消费、销售等相关的信息进行比较和选择。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销售能力。
2.表现角度
当表现重点确定后,就要考虑用什么样的角度来表现这个重点,也就是说,找到主要目标后,要有具体的突破口。如以商标为表现重点,是表现形象,还是表现商标的某种含义?
如果以商品本身为表现重点,是表现商品的外部形象,还是表现商品的某些内在属性?是表现其构成还是表现其功能和效用?事物有不同的认知角度,在表现中注重一个角度,将有利于表达其显著性。
3. 表现手法
对于很多设计师来说,表现手法是最为关注的。就像表达重点和表达角度就像目标和突破口一样,表现手法也可以看成是一个战术问题。表现的重点和角度主要是为了解决表现什么的问题。但这只是解决了一半的问题。
不管如何表现,都是为了展示内容或者展示内容的某些特点。从广义上讲,任何事物都要有自己的特殊性,任何事物都要与其他一些事物有某种联系。要表现一个事物,表现一个对象,有两种基本手法:一种是直接表现对象的某些特征;另一种是间接表现,也叫借助表现,就是借助对象的某些特征来间接表现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