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的古典舞蹈
在舞蹈艺术的活动中,“古典舞蹈”这一个名称是在全国解放后不久,由已故戏剧家欧阳予倩倡议,得到各界的响应而确定的。在向戏曲艺人的学习中,许多戏曲大师和知名演员都亲自传授,还担当了古典舞蹈的顾问工作。学习的范围包括戏曲中生、旦、净、末、丑等各种行当的程式化动作,以及做功、武功方面的技艺。三十多年来,在戏曲舞蹈学习方面成绩很大,曾演出和创作了《宝莲灯》、《小刀会》、《盗仙草》等古典舞蹈剧,并由西洋乐队伴奏。在不断的实践中积累了一套古典舞蹈的荃木训练法,包括了台步、身段、做功和表演技术上的手、眼、身、法、步各个方面。这些古典舞蹈受到我国观众的喜爱。
另外一种古典舞蹈,不是从戏曲舞蹈中继承下来的,而是从各民族古老的壁画和彩塑中经摹仿、研究再创作而得来的。它和戏曲舞蹈中程式化的动作有显著的不同,是一种别开生面的古典舞蹈。如舞剧《丝路花雨》等有创造性的古典舞蹈。
在戏曲的折子戏中,如《三岔口》、《雁荡山》、《秋江》、《拾玉镯》等一些以哑剧和舞蹈为主要成分的也被称为古典舞蹈介绍到外国去。
在目前,我国对古典舞蹈所形成的概念还没有完全一致。有人认为象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0年天马舞蹈艺术工作室的古曲舞蹈研究和唐代宫廷舞蹈中的《剑舞》和坐部伎中的《破阵乐》也可称之为古典舞蹈。还有的意见认为,只要穿带古人装饰、动作典雅的舞蹈都是古典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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